400-123-4567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级别: 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稳定、规范、安全,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办法法规。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有着119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有25个专业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和9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1个。主要建筑工地。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4门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万人计划”名师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名,入选全国候选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4个,省重点高校学科14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品牌专业专业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综合专业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5门。一流本科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拥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个,省级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省级教学名师19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4个。近年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化学、植物学和动物学均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典型高校50强”之一; 2016年,被认定为“首批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大学”; 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学校,被评为“河北省首批创业就业创客空间”; 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大众创业’示范基地”。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为:-80789850。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科、专科招生规定,讨论决定本科、专科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教务处负责本科生、专科生招生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第五条 经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生6000人,专科生350人。大专生。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规定,结合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质量,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区域流动情况、考生对学校专业的看法等。根据项目(类别)认可程度等因素,制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各省招生考试机关向社会公布(自治区、直辖市)。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资金,用于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学生不平衡情况,确保平等录取。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机会。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训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2021年将继续推进“专业招生、专业培养、免费转专业、审核后转学”改革。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为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类别)学科要求及各招生专业(类别)所属培养类别。学生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学校《河北师范大学专业类别培养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入学与申请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关于加分、优先录取和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规则和报名比例要求,优先考虑第一志愿(顺选或并列选择)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时,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征集志愿者)。
第十一条 入场规则
1.进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专业(类别)+学院”志愿模式省份的考生,按入学成绩录取。考生入学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数学、外语成绩排名。
2、进入实行“高考专业组”自愿方式省份的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科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自治区),根据申请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安排,同一申请组内的专业之间不存在重大级别差异。若考生申请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按上述规定录取专业(类别)后,如有专业(类别)未满的,学校将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根据其个人情况进行重大调整的考生进行重大调整录取。分数。
3.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根据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喜好在1:1范围内实施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招生办法
1.河北省招生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一)音乐舞蹈、舞蹈表演【招收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书法、体育、运动康复、音乐教育专业(专科)专业
认可河北省相应门类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认可各专业门类并行志愿备案规则。按照“分数第一,继志向”的原则,进入年级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列,录取按基于最好的。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舞蹈表演【招收体育舞蹈考生】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采用学校考试成绩,认可河北省本专业申报规则。对中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成绩第一,随心所欲”的原则,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大专成绩录取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
舞蹈表演【招收体育舞蹈考生】专业采用学校考试成绩,承认河北省本专业报考规则。对于通过中考的考生,按照“分数第一,随心所欲”的原则,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成绩最好的将被录取。
2、招收省外学生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一)音乐舞蹈、舞蹈表演【招收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美术、设计、体育专业
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备案规则。按照“分数第一,继志向”的原则,进入年级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列,录取按基于最好的。
(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福建、河南招生。我校承认相应省份指导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并认可各省份的报考规则。按照“分数第一,继志向”的原则,进入年级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列,录取按基于最好的。
对于在山西就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我校认可山西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对于内蒙古招生的学生,我校认可内蒙古艺术学院的考试成绩,认可各省份的备案规则。按照“分数第一,继志向”的原则,进入年级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列,录取按基于最好的。
(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在山东省、山西省、甘肃省招生。我校承认相应省份该类专业的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及报考规则。按照“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成绩录取外语考试成绩。
三、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所在地的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均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或单项运动的招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和《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河北省公办教育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程序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中央政府)。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申请条件
1、外国语言文学、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葡萄牙语、俄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语考试;外国语言文学、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葡萄牙语专业招收英语口语考生。俄语专业招收英语、俄语考生。
2、舞蹈表演【招收舞蹈考生】、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5厘米以上;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
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报考要求(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
(1)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5厘米至185厘米,体重90公斤以下;女孩身高在162厘米到175厘米之间,体重在72公斤以下。 (3)单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4)言语清晰,无口吃、舌短等现象。 (5)听力正常。 (6)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变色。 (7)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距膝盖10厘米处);男生:手臂半袖以下区域);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更无自残伤痕。 (八)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学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主持艺术类、设计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录取控制线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考试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
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招收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招收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省外招收)、播音主持艺术(招收省外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理科【校企合作】(省外招生)专业采用统一考试(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学科、批次的专业资格线;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需达到本科资格;播音主持艺术(河北省招生)专业采用我省播音主持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本科学历;书法专业采用我省书法学院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资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河北省招收)、舞蹈表演【招收体育舞蹈考生】河北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需具有学士学位。
5、体育专业要求考生统一体育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学科类别、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药学、科学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7.音乐舞蹈(本科)【器乐类】仅限钢琴、手风琴、二胡、竹笛、古筝、唢呐、笙、扬琴、琵琶、民族打击乐(排鼓、堂鼓等)、小提琴 钢琴、大提琴考生、低音提琴(低音)、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长号、长笛;音乐教育专业(专科)【器乐】只招收钢琴、手风琴考生。招生乐器类别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8、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英语成绩110分以上。
9、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总函[2013]10号,批准文号:MOE13UK2A20131408N),采取“3+1”人才培养合作模特,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学费18000元;学生必须在第四年完成规定的学分并进入斯特灵大学(2024年入学时按英国国家标准收费)。申请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16]66号,批准文号:MOE13AU2A20161785N),采用“3+1”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年学费17000元;学生必须在第四年完成规定的学分并进入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按2024年澳大利亚国家入学标准收费)。申请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10、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申请条件可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教[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取消招生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按(教堂[2010]2号)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得招收学生”、“学校相关专业不得招收学生”,学校和相关专业均不招收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详情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待定专业学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批准。本科生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偏行飞[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实行学费涨幅不超过10%的政策。 10%。根据办学成本和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会计、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确定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15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学费政策加大10%。即汉语言文学、历史、会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英语、数学及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学费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划入“专业类别”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为该专业类别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从第二学年起,学费上涨10%; “专业招生”中优势专业的学费将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加收10%的学费政策。各专业(类别)学费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小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教育专科学生在附属民族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街356号)学习。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新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河北师范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学士(大专)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拨出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和发展状况,进行招生咨询、招生查询。
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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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生咨询热线:-80786666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使用微信中的“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