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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手册
第一章 考试性质、目的和条件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检验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力。严格控制教师准入,选拔最优秀、最适合的教师取得教师资格。
2. 考试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高中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应当参加高中教师资格考试。
3. 考试性质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制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参照标准考试。
4.考试对象
凡申请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含)试点工作开始前就读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凭毕业证书可直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011年试点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在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应当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申请条件
具有《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鄂师[2011]1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中、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教师资格,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员资格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者工人技术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
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为在校学生申请考试。申请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六、检验方法
试点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电脑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科目均为纸笔考试。只有通过各科目笔试的人才可以参加面试。
第二章 考试标准、科目和考试大纲
七、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和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八、考试科目
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
科目1
科目2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育儿知识和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中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和能力
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中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等职业教育课程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等职业专业课程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注1: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艺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一致。中等职业教育面试科目与科目三一致。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和实习指导面试科目与应用型专业科目和实习指导科目一致。
9.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和要求、试卷结构、题型举例等,是考生学习、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监护人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能力考试大纲》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个科目;
●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个科目;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第三章 试题
10.主张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题,并建立了考试题库。
11. 命题原则
命题突出专业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以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教学中。死记硬背的知识没有经过测试,教材也没有指定。
12.问题类型
采用多种题型,强化能力考核。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复习题、诊断题、分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机考科目也使用多媒体试题。
第四章 笔试
13. 考试日期
2012年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1月11日。
14.考试方法
2012年,幼儿园和小学笔试科目中,科目一、科目二全部采用机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部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5. 考试安排
时间
类别
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11月11日
早晨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101)
(基于计算机的测试)
育儿知识与能力(102)
(基于计算机的测试)
小学
综合素质(201)
(基于计算机的测试)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机考)
初中
综合素质
(301)
教育知识和能力 (302)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教育课程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专业课程
中职实习指导
16.报名日期
笔试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21日。报名后,考生需前往指定考点进行现场核查并缴纳报名费,时间为5月22日至26日。
十七、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报名:未报名的考生需先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姓名、选择证书类型、填写证书编号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尺寸:jpg/jpeg格式,不大于100K;照片为候选人的头部和肩膀的上半部分,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优先。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注:原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心理考试并单科合格者,可免试科目(幼儿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能力”。两科均通过者可直接申请面试。
18.注册审核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原件到指定考点审核,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然后注册过程将完成。
19.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完成后,各考点将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完成考场安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的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基于计算机的测试
幼儿园(综合素质、育儿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采取机考形式,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的输入法。考生遵循栏目指南,通过单击鼠标并输入文本来完成答案。
21。考试评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评分。考试结束后,试点省份将考生答卷扫描数据和机考恢复数据在规定日期前报送教育部指定地点。上半年投稿时间为2012年7月8日之前,下半年投稿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
22。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目的及格分数线。 2012年8月22日以后上半年考生、2012年12月10日以后下半年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单科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第五章 面试
23。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表、言语表达等基本教学素质、思维品质,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 、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
24。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访谈、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课程。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发的面试考核系统。
25. 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只有通过各科目笔试的人才可以报名参加面试。
上半年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至27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半年考生于2012年12月10日至14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并根据专栏指南进行在线注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上半年考生报名时间为9月17日至21日,下半年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至1月4日。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26. 面试时间
2012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9月22-23日;
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
27. 试讲题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所用教材暂定为民教版。
28. 审查员
面试采用主考官制度。审查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教学科研机构专家组成。考试人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持有证书后方可上岗。评审组由3名评审员组成。
29. 面试过程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考场,进入候考室等候考试。
(2)选题: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考核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选择一组试题,考生选择其中一个试题,系统打印备考卷和试题表。
(3)备课:考生携带教案和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写好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准备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考生用时5分钟作答。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10分钟的试讲(或演示)。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的内容和考试项目提出问题,考生回答5分钟。
(7)评分: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通过面试评价系统提交评分。
(八)中等职业学校面试与高中相同。中等职业专业课和实习导师面试时,还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长5分钟。
30. 面试结果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成绩是通过将每个子项目的加权分数相加计算得出的(每个项目的权重在《考试大纲》中规定)。面试资格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1. 数据报告
面试通过的考生资料,上半年于2012年9月28日前,下半年于2013年1月11日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年。
32.成绩查询
面试后,2012年10月10日以后上半年考生、2013年1月14日以后下半年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第六章 安全、保密及违规处理
33. 安全和保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2004〕2号)执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34.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试违反规定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章 考试合格证书
35. 合格证书
教育部考试中心对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颁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
第八章 咨询与服务
36.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后1个月,考生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评价报告。
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考试简章、知识试题及答案等信息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